正式比赛采用 五局三胜制。前四局每局 25分,第五局(决胜局)15分。
必须领先对手 2分 才能获胜,例如24:24时需继续至26:24,无上限。
自1999年起实行每球得分制:无论发球方还是接发球方,赢得回合即得1分,并同时获得发球权。
接发球队获得得分后,必须按顺时针轮转一个位置。发球方得分则继续发球,且不轮转。
裁判通过计分表确保轮转正确,错误轮转会导致失分或判罚。
每队每局有两次挑战机会(鹰眼),若挑战成功则保留次数。界内球得分,界外球失分。
触手出界、标志杆、网带干扰等均影响比分判定。
每局各队有两次暂停(每次30秒),前四局8分和16分时有一次技术暂停(60秒)。决胜局无技术暂停。
每局最多换6人次,自由人替换不计入换人次数。
国际排联(FIVB)规定:所有成年组室内排球统一每球得分制,前四局25分,决胜局15分,领先2分胜。